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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最新征地公告,涉及3个镇(街道),6个村庄

发布时间:2020/5/10 11:09:49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高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高征启公告〔2020〕2号

 

为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

位于汇鑫街道谷官屯村,山东格瑞兰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汇鑫街道谷官屯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

位于赵寨子镇赵寨子村,省道316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赵寨子镇赵寨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

位于杨屯镇杨东村、杨西村,高唐县鑫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杨屯镇杨东村、杨西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

位于杨屯镇杨西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杨屯镇杨西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

位于赵寨子镇和悦新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赵寨子镇和悦新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

位于汇鑫街道西街东村,汇鑫宾馆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汇鑫街道西街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

位于汇鑫街道西街东村,风帆路以西,时风西路以北,山东吉地尔有限公司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汇鑫街道西街东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教育、安置区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工业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516日至2020517日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高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0635-6013213、6013219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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