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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一男子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让父“顶包”终被识破

发布时间:2019/9/9 15:52:31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近日,高唐县检察院对一名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9年8月17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316线至清平镇桑园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因未靠右侧通行、越过中心线行驶,与对行的被害人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驾车逃离现场。次日,杨某某让其父亲到高唐县交警大队“顶包”,被办案民警敏锐识破。经说服教育,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于19日到高唐县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王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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