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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建置沿革

发布时间:2014/5/5 17:03:1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68197 作者:佚名

唐、虞、夏、商、周时期为兖州之域。

  春秋战国时期,为齐国西部重镇。

  秦时属东郡。

  西汉初(公元前206)始置高唐县,因地处沼泽之丘故名。先后属青州部平原郡。河平郡东汉属青州平原郡。

  三国时属青州部清河郡。

  西晋初属冀州平原国。西晋永嘉二年(308)刘渊称帝立汉后,高唐属汉。

  东晋南迁后,江北朝代更替频繁,高唐隶属屡变。元帝大兴二年(319)属后赵。晋穆帝永和九年(353)归属前燕。前秦符坚建元六年(370)归前秦。后燕元元年(384)又归后燕。北魏皇始二年(397)归北魏清河郡。南朝刘宋政权建立后,宋武帝于永初元年(420),将高唐县侨置在今邹平县之梁邹,属冀州东平原郡,故高唐县省。宋文帝元嘉十九年(442)在江南江淮之广陵又侨置一高唐县,属冀州部南平原郡。此时,江北梁邹之高唐与江南广陵之高唐二侨置县并存。北魏宣武帝景明三年(502)在今禹城县西南伦镇之城子坡复置高唐县,属济州南清河郡。此时,伦镇之高唐县与二侨置高唐县并存。东魏天平元年(534),改属东魏。北齐天宝元年(550)属北齐。天宝七年(556)初,侨置梁邹之高唐由梁邹迁至今章丘县之黄巾堌,此时伦镇之高唐与侨置黄巾堌之高唐、广陵之高唐并存。天宝七年(556),高唐县城由伦镇迁至今址,属济州部清河郡。北周建德六年(577),北周灭北齐,高唐归属北周。北周大象二年(580),分相州置毛州,高唐属之。

  隋朝建立后,先属冀州部清河郡,后改属博州,又复属冀州部清河郡。隋开皇十六年(596),因博州有高唐县,侨置黄巾堌之高唐县废。

  唐时,初属冀州清河郡(618~627);贞观元年(627)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武则天改唐为周,因忌"唐"字,于长寿二年(693)改高唐县为崇武县。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称高唐县至唐亡,均属河北道博州博平郡。

  五代时,后梁开平二年(908)改高唐县为重县,或曰重邱县、鱼邱县,属河北道博州。后唐同光二年(924)又复名高唐县,属河北道博州。后晋天福元年(936)改高唐为齐城县。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又复名高唐县,属河北道博州。

  北宋建立后,初属河北道博州;元丰六年(1078),改属河北东路博州博平郡直至宋亡。

  金朝时,属山东西路博州博平郡。

  元朝初年,属大名路,不久改属东平路,至元三年(1266),属东昌路。至元七年(1270)于高唐县置高唐州,领高唐、夏津、武城3县,直属中书省。

  明初仍为州制,领县3,属山东布政司东昌府。

  清初仍为高唐州,不领县,属山东省东昌府。雍正八年(1730)升为直隶州,领禹城、平原、临邑、陵县4县;雍正十二年改属东昌府。

  1912年,降州为县,1913年属山东济西道,1914年属东临道。1927年废道级建制,直隶山东省。1937年属山东省第四区。

  1937年12月建立高唐县抗日民主政府,1939年属鲁西北行政委员会。

  1941年2月,分高唐县为唐南、唐北2个县,隶属运东专署。1943年2月,唐南、唐北合并为高唐县。1944年6月,高唐和平原县铁路以西部分,合并建立高平县。

  1945年9月撤销高平县,复立高唐县,属中共冀南行署第二专署。1949年8月改属平原省聊城专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属山东省聊城专区。1958年禹城县并入高唐县,1961年析出。1967年属山东省聊城地区。

  1998年3月,聊城地区改为地级聊城市,随之改属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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