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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2/26 10:14:52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为高唐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9:00-1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月4日11:00-1月7日12:00

报名网址:http:// www.gaotang.gov.cn(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月4日11:00-1月7日12:00

《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20年1月4日11:00—1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时刻关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开招聘相关公告、通知,按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医疗两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医疗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检验、中医四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能测评

应聘县公安局城区执勤中队招聘岗位的人员在面试后,需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聘用单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请在《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见附件1)。

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县委组织部 0635-395997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6066078

附件:

1.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9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中共高唐县委组织部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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