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亮剑网络谣言,捍卫正义真相
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近日,高唐县公安局尹集派出所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聊城网民刘某通过个人网络账号在短视频平台散布“甘肃籍人员马某因难产而死亡”不实谣言,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经调查,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聊城市公安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