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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4/8/22 10:19:16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文明上网,合理用网是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的,为了一己私欲,随意在网上造谣、辱骂他人不可取,严重的要受到查处。为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高唐县公安局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案例回顾:

      聊城网民赵某某为吸粉赚取流量,伪造带伤妆容,在网络平台编造“自己被丈夫和‘小三'殴打,报警后派出所不依法处理”的不实信息,该视频累计观看量超1万余次,造成恶劣影响。聊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赵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尹集派出所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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