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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关于2011年一年级招生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8/29 9:47:31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根据县教育局2011年26号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 招生年龄
至2011年8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不足龄者不准许入学。
二、 招生范围及区域
(1)北(南)湖路以东,人和路以南,东兴路以西的县直单位职工子女;
(2)原北关、中街居民的子女可到第一实验小学就读,也可就近到其他小学就读。
三、具体要求及相关证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
(2)全家户口簿(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地址页、索引页齐全),学生户口必须与法定监护人合户,且在县直单位落户满三年;
(3)适龄儿童户籍证明(到派出所打印);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接种证明:
(6)监护人工作证明(证明在什么单位、车间、工种,证明人等)。
四、资格审查时间
8月27、28日监护人带学生及证件到高唐县第一实验小学,审查入学资格,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流程:
审核户籍、出生医学证明与工作证明、审核接种证明、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特殊说明:学校保留进一步核实学生年龄的权利,家长有配合的义务。

201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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