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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度高唐县中小学、基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9 16:14:39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2021年3月5日至8日,召开了高唐县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高唐县中小学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高唐县中专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高唐县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高唐县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评审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同志进行了监督。经评审,同意24名同志评为基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314名同志评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14名同志评为助理讲师职务,255名同志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195名同志晋升基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22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报审公布。

通讯地址: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708室;邮政编码:252800。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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