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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检察院与公安局共同签署文件 携手打击黑恶势力

发布:2018/6/23 10:04:09  来源: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高唐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会签了《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高唐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和《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高唐县公安局关于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介入制度的规定》,两机关将携手前行、强化配合、深挖细查,打大治小,打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同体,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高唐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信息通报的13项主要内容、6项信息通报机制和通报形式进行明确规范。该《制度》要求:县公安局要确保案件信息传送的准确、规范、高效;县检察院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对接联系工作。同时要求公检双方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与无关人员透露、谈论案发、破案等相关案情,不得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有关涉密信息。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高唐县公安局关于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介入制度的规定》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时间、介入程序、介入方式、提出建议、侦查监督及工作纪律都做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要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应当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做到依法、适时、适度。还要求检察机关介入人员对介入案件提出的引导侦查意见要进行书面记录,做到提前介入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两个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将进一步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力量,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必将再次掀起依法准确快速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潮,维护高唐百姓平安,促进高唐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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