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琉璃寺司法所荣获全市首批“市级明星司法所”称号

发布:2018/5/14 11:29:43  来源:高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18年3月,琉璃寺司法所被市司法局命名为全市首批“市级明星司法所”称号。近年来,琉璃寺司法所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琉璃寺司法所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首批规范化司法所”,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司法所所长曹国强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领导重视,不断强化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琉璃寺镇党委、政府始终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固本强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不断加大投入,办公面积达300余平米,设有普法广播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顾问工作室、镇调解中心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强化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司法所工作纪律》、《司法所工作流程》等十项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并制定完善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等十项行政效能制度,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素质建设,实现司法所队伍专业化。琉璃寺镇自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不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琉璃寺司法所在辖区各层面聘请司法工作监督员20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开展争做廉洁亲民民警、争创优秀司法所、立功创模、向敬老院、向灾区献爱心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 “第一道防线”作用,琉璃寺镇60个自然村共有200名调解员,工作职责明确,管理有序,每年进行全员轮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防范、排查调处、联动联调、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共调处各类疑难矛盾纠纷23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琉璃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管理,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和教育。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琉璃寺镇党委、政府每年均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六个一”活动,打造法治文化村,利用农家法律学校及法律图书角开展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营坊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南姜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琉璃寺司法所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开展法律援助,对辖区内所有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全部登记造册,定期走访,留下援助站咨询电话号码,以便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琉璃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上报法律援助案件26件,全案全结,切实保证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杨东 王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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