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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交警大队组织开展“2·12”集中统一行动

发布时间:2015/2/15 11:07:57 来源:高唐政务网 浏览 作者:佚名

2月12日是全省集中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又是全省“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首次行动日。高唐交警大队按照市支队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2·12”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七类重点车辆”和“七种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把查纠时间、地点、警力部署到重点路段,取得了集中统一行动的理想效果。

 大队科学安排警力和勤务制度,进一步延伸查处范围,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把午后、晚饭后、凌晨时段作为重点,在辖区国道105线、省道322线、省道316线以及城区主要道路、乡镇道路设置检查点,组成流动巡逻小组,采取固定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配齐执勤装备,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发现疑似酒驾的驾驶人启用酒精测试仪严格检查,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姑息不迁就,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干扰。在晚上20时至23时集中查处毒驾、渣土车夜间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坚持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全面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行动中,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1起,其中酒后驾驶1起,消除不安全隐患30个,向驾驶人讲解事故案例11起,讲解事故预防措施12条,保持了辖区道路交通形势的持续良好。

(交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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