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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一初中生两年暴力敲诈同窗两万多元

发布:2014/11/21 10:13:52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高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尹某自初中开始,以暴力威胁同班同学并索要钱财,两年多敲诈两万多元。去除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期间索要的数额,敲诈同学小刘6次,敲诈金额6900余元。因其为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在法院相关人士看来,这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监管责任的缺失。

  案件还原 ▎为敲诈勒索拳打同窗,两年多敲诈两万多元

  1997年11月1日出生的尹某,初中阶段就辍学了。不过,在初中上学期间,担任班长的他在班里很是强势。受害人小刘是他的同村同学,性格柔弱。

  2012年10月的一个周末,尹某以暴力威胁小刘,让他从家里偷点钱给自己。

  到了星期一,在上学路上,尹某问小刘:“拿钱来了吗?”小刘说没有,尹某就朝其后背打了两拳,瞪着眼说:“下个星期再不拿钱来就弄死你。”星期五放学的路上,尹某让其下周一拿钱来。结果这一次,小刘又没拿到钱,尹某就打了其后背八九拳,并说:“下个星期再不拿钱来就接着揍你。”

  又是星期五放学的时候,尹某告诉小刘:“下个星期一拿五六百块钱来,拿不来接着揍你。”小刘怕挨打,从父母房间里拿了500元藏起来,到了星期一上学的时候给了尹某。

  尝到甜头的尹某,此后又用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多次要求小刘从家里拿钱给他,且索要的数额越来越多。不仅如此,在他辍学之后,还唆使同学以暴力威胁小刘,继续向他要钱。

  小刘的同学小张证实,2013年9月份的一个晚上,当时尹某已经辍学了,打电话给小张,让其跟小刘要钱,结果小刘没拿来。接到小张的电话后,尹某说:“你不会揍他?你找他要就行,不给就揍他!”于是小张和其他两个同学下了晚自习后,打了小刘一顿。到了星期一开学,小刘拿来了200元。因当时尹某去济南打工了,钱就被小张几人买零食花了。从那时开始,每到星期五放学,他们就让小刘从家里拿钱,每到星期一上学,小刘就会拿钱来。这样的情形,总共发生了20多次,索要金额在24000元左右。据了解,自2013年11月后,他们先后向小刘索要过6次钱,总计6900余元,最后都被尹某和几个同学以买零食、下饭店、进歌厅、泡网吧等方式挥霍掉了。

  小刘的爷爷刘先生证实,这两年家里常丢钱,今年5月18日,他发现孙子的手机里有别人索要钱财的信息,才警觉起来。一问小刘,他才承认从2012年10月开始,被同学敲诈勒索钱财的事实,刘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刘先生说,因为经营着加工厂,平时家里经常放一些钱作为备用货款,好几次发现钱的数目不对,还以为是家里的大人拿去用了,所以没有在意,更没想到报案。

  处理结果 ▎退赔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犯罪少年被判处缓刑一年

  案发后,被告人尹某到高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在侦查阶段,被告人父亲退赔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26000元,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对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被告人尹某的班主任老师证实,尹某学习不太好,但有管理能力,担任班长和学生会干部期间,有一大帮同学围着他转,这些同学都听他的,往往这些同学惹的事都受尹某指使。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尹某出生于一普通农民家庭,初中未毕业就到济南一技校学厨师。由于父母疏于管教,本人贪图享乐,加之年龄小自控能力差等因素,最终走上犯罪之路。他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加之主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基本罪行,系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对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为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院组织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对被告人尹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辩护人在帮助被告人总结教训后,对其进行了前途教育;法定代理人在做了疏于引导和监护的自我批评后,对其进行了亲情教育。

  合议庭在总结诉讼各方教育的基础上,对被告人尹某的犯罪原因进行了剖析:被告人尹某尚未成年,身体发育快而心理发育相对滞后,是出现问题的生理因素;贪图享受、爱慕虚荣是犯罪的直接原因;被告人的家庭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疏于管教、缺乏正确引导。经教育,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危害,也认识到给自己和家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决心痛改前非、认真改造。

  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经判前调查,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于是法院对其依法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依照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人尹某的犯罪进行了前科封存。

  事件反思 ▎少年犯罪案背后留下诸多问号

  随着审判长的宣判,一件看似普通的少年犯罪案件画上了句号。不过,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整起案件有太多的问题值得思考。一个初中学生,如何产生暴力索钱的想法?如此年幼没有劳动收入,却又经常下饭店、进歌厅、泡网吧,家长、老师的监督哪里去了?也许家长认为孩子去了学校,老师认为其逃学在家。那么,网吧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是否做到了严格自律?一个学生学习成绩不好,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组织能力,就被选为班长和学生会干部,学校的识才标准是否有些简单?这些所谓的学生干部头衔,就应该是狐假虎威,欺负弱势同学的威慑招牌吗?从受害人家长角度来说,家里隔三差五少钱为什么没有一早怀疑?实际上,家长20多次的麻木不仁,助长了犯罪,也让受害学生的身心受到了更大的创伤。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能通过此案给众多家长、老师和市民以警示,在学生的安全监管和身心健康方面,承担更多责任,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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