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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泉聚置业有限公司泉聚苑养生休闲旅游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发布:2014/11/11 10:02:47  来源:高唐政务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高唐县泉聚置业有限公司泉聚苑养生休闲旅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唐县泉聚置业有限公司泉聚苑养生休闲旅游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高唐县泉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5.4万m2,建筑面积110600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古树保护、休闲旅游观光项目,占地面积21.1万m2;

2、星级酒店、温泉洗浴项目,占地面积5.1万m2,建筑面积16390m2;

3、中医养生园项目,建筑面积5000m2;

4、养老园项目,占地面积19.2万m2,建筑面积88360m2;

5、其他配套建筑,其中包括茶室400m2、汽车营地450m2。

建设地点:高唐县汇鑫街道沙河沟东侧、陈庄村西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187.72万元。

劳动定员:园区常驻管理人员、工作及服务人员共计200人。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源主要是居民生活餐饮废气、燃烧天然气废气、酒店餐饮废气、汽车尾气等。

(1)生活餐饮废气

①油烟废气

本项目内共有住户303户、1212人。根据有关资料,食用油消耗系数为3.5kg/100人·d(一餐),菜肴以蒸炒为主,则本项目建设后食用油消耗量为42.42kg/d。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烧炸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1.0~1.2%,经估算(按1.1%计算),该项目日产生油烟量为0.47kg/d,年产生油烟量为171.55kg/a。家庭厨房均安装抽油烟机,抽油烟机油烟去除率在50%左右,因此家庭油烟排放浓度平均为2.36mg/m3、油烟的排放量为85.78kg/a。

②酒店及生活燃气废气

本项目餐饮及生活所用燃料为液化气,餐饮及生活用气量按每人每天燃用液化气量约为0.1kg,养老园用液化气量为44.238t/a。酒店餐饮液化气用量大约为10.22t/a。本项目液化气用量合计为54.458t/a。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年3月)中“生活废气和煤渣部分——城镇生活源燃气设施产排污系数”的规定,液化石油气燃烧后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和 NOx,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0.00025t/a、1.36t/a和0.245t/a。

(2)酒店油烟废气

本项目餐厅建筑面积为1304㎡,大厅可容纳23桌,五个单间,每桌10人,可容纳280人。酒店餐饮油烟废气均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酒店顶部的1.5m高烟囱外排,在其周围20米的半径内无高于该酒店的建筑物。 

本项目内酒店厨房内设6个灶头,为大型饮食业单位。厨房设置在酒店局部3层建筑的第2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所在建筑物顶(局部3层建筑)1.5m的烟囱外排。该酒店日产生油烟量为1.39kg,年产生油烟量为507.4kg。按日高峰期5小时计,则高峰期该项目所排油烟的量为0.278kg/h,按每个灶头处理风量3000m3/h计,共计6个基准灶头,总风量为1.8万m3/h,油烟产生浓度为1.73mg/m3。油烟处理效率95%以上,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25.4kg/a,油烟排放浓度为0.09mg/m3,小于1.0mg/m3,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中的规定(大型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浓度排放标准为1.0mg/m3),所以本项目油烟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3)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

汽车进出酒店及项目区时,一般是低速行驶,行驶时间平均为2分钟,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THC、NO2和CO,该项目总车辆数按停车位的80%计(1200辆),每辆车一天进出酒店及小区各一次,车辆进出小区(怠速<5km/h)平均耗油量为0.1L/min,参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系数(小汽车,以汽油为燃料):THC:33.3g/L、CO:169.0g/L、NOx:21.1g/L。计算得地面汽车尾气中污染物产生量THC:16.0kg/d、CO:81.1kg/d、NOx:10.1kg/d。

(4)垃圾恶臭气体

生活垃圾一般存放于垃圾桶中,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理将产生恶臭气体。

(5)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对生活废水、洗浴废水等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恶臭气体,气体成分主要是NH3和H2S,生活废水CODCr较小,废气产生量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养老园的生活废水、酒店及客房废水、酒店员工生活废水、酒店餐饮废水、洗衣房废水、洗浴及游泳池废水、温泉泡池废水以及取暖期取暖后的冷却水及公建配套设施废水等,含有COD、BOD、SS、NH3-N、全盐量等污染物。

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A2/O+活性砂滤+消毒”污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最终采暖期废水最大产生量约为1864.33m3/d,年产生量为476939.35m3,其中年回用中水量为252685.65m3,年排入外环境废水量为224253.7m3。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水质分别能够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4]7号)、《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唐县大气水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14]57号),同时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要求。本项目最终废水排入外环境量约为224253.7m3/a,废水污染物量COD为8.97t/a,NH3-N为0.67t/a。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固废,产生总量为678.93t/a。

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方式采用袋装化,集中到每栋楼垃圾箱,项目区设置垃圾中转站,由清洁工每天收集送往垃圾中转站,做到项目区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每天清运1~2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

综上,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选址合理;工程采用了先进的工艺及装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轻;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在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查阅报告书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和邮箱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唐县泉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建亮

电话:0635-6175825

评价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淑娜

联系电话:13356985812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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