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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带头贯彻单双号限行政策

发布:2014/11/7 11:18:49  来源:齐鲁法制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1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检察院很多干警都是骑自行车或者步行上班,单位院内停驶的车辆明显减少。原来,这是县检察院响应县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关于城区机动车辆限行的公告》要求,开启了该院党员干部“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序幕。

  聊城作为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的城市之一,为保障空气质量,县检察院党组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带头绿色出行,除警车办案需要外,切实贯彻公告要求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按政策停驶部分公务用车。同时,县院党组鼓励全院干部职工上下班或县城内办案多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积极落实减排措施和参与减排行动。这样,既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环境,更有利于锻炼身体,增进干警身体健康,也将大大减少公车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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