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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发布:2014/4/30 15:44:3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高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县长张颖的提请,于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决定任命:
    徐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鞠之民为县农业局局长。
    免去:
    刘景彦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唐文生的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现予以公告!高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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