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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金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1/9/29 8:09:06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1项目名称:高唐县金城棚户区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高唐县公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高唐县城区西南部,时风路南侧,官道街以西,南湖路东侧,政通路北侧。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房地产业;

6)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7)建设周期:24个月(201012~201212月)。

2、 建设规模和内容

拟建项目总拆迁面积287亩,涉及700户居民,拆迁房屋面积约60000㎡。建设用地132亩,总建筑面积为13.2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回迁楼(24)、沿街商铺2座)、小区会所(1座)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项目建成后住宅总套数1370套,其中含700套回迁安置房、400套经济适用住房、270套廉租住房。户型面积分别有6080100120130㎡五种。规划总居住人口4305人。

本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一般装饰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照明及弱电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室外道路、排污、排雨、路灯、绿化美化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允许类房地产业投资政策,对于提高城市化建设水平,增强城市整体功能,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提高人民居住质量,加快城市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项目符合高唐县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路网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项目建设对加快发展高唐县房地产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拟建工程以住宅需求为主,项目的建设将为改变城市面貌,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整体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措施

工程建成后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有居民的燃气废气、厨房油烟和汽车尾气。

生活用天然气属清洁燃料,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处理后采用伸顶通气方式引至屋顶高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营运期内主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汇入高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营运期内主要有来自区内道路道路交通噪声和小区内供水泵房的泵类噪声也会有一定影响,拟采取安装于地下,采取吸声、减振措施,水泵房采用隔音门窗,在地下室与地面楼层之间设置隔音层等,使噪声达标,拟建工程投产后场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三、资料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标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大学,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简要的将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等编写成简本,供公众翻阅。

四、资料索取方式

公众需查阅资料,索取单位:山东大学

联系电话:13969035073

人:王艳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高唐县城区项目地址周围半径1km范围内居民。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时间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张贴之后10日内。

20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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