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高唐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高唐新闻

高唐:隐姓逃亡九年不堪压力自首

发布:2015/3/10 9:50:42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夜间连续作案三起,案发后隐姓埋名逃亡九年,不堪忍受各种压力回乡自首。近日,高唐法院审理,以抢劫罪判处刘某超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5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刘某超伙同任某等人携带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分乘两辆摩托车伺机作案。晚9时,该作案团伙在高唐时风电厂西侧南北公路上,拦截路经此处的被害人李某及其女朋友,采取搜身、言语威胁等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人民币现金300元手机两部,案发后经鉴定价值分别为200元和1200元。抢劫得手后,四名犯罪嫌疑人用抢来的钱吃了一顿饭,剩下来的钱由三人进行了平分。

  第一次抢劫得手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就此罢手。晚10时许,在高唐某电厂北门东西路上,4人再次实施抢劫,4人强行将被害人袁某拽下自行车、摁到在地,用暴力手段抢劫10元现金及手机1部,案发后经鉴定价值300元。抢劫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持砍刀将被害人腿部砍伤,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晚11时许,4人再次实施抢劫,在通往高唐县西转盘的外环路上,采取摩托车撞、殴打等暴力手段抢劫路经此处的赖某现金7元及手机1部,价值800元,抢劫霍某现金13.5元。

  案发后,伙同抢劫的四人先后落网,经高唐法院依法查明审理,该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多次共同犯罪中,均起重要作用,系主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刘某超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扫一扫关注高唐信息港微信公众号知高唐。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用户帮助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留言反馈
| 帖子处理申请表
Copyright © 2003-2009 gaota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