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高唐信息港 > 高唐资讯 > 人文高唐

高唐一张罕见的委任状

发布时间:2014/6/6 10:49:07 来源:高唐州报 浏览次68651 作者:佚名

赵太军
    日前,县档案局从时风集团退休职工、现年72岁的林春官老人手中征集到他父亲1951年担任城关区副区长的一纸委任状(上图),非常罕见且珍贵。
    林春官,1942年9月出生,鱼丘湖街道姜堂村人。其父林金,原名林玉清,1916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做战勤工作;1946年2月,任姜堂中心校校长。1948年8月,任县立第一完小初级部主任;1949年4月,任高唐十区(田楼)文教助理员;1950年1月,任高唐四区(大董庄)文教助理员;1951年8月,任高唐一区(城关)副区长;1957年,任交通科长;之后,任县人委林业科长;1980年12月退休;1982年转离休。这一纸记录林金1951年任城关区副区长的委任状,略呈正方形(长26.5厘米、宽26厘米),质地为浅黄色,上端有两面交叉的“五星红旗”簇拥着位于中央的毛泽东主席免冠头像,下面是红色花纹宽边框,框内是密密麻麻的淡绿色方块,内容“‘平原省人民政府聊城区专员公署委任状’民干字第<18>号,‘兹委任林金为高唐县第一区副区长’,专员张新村、副专员马景汉分别签名盖章,落款时间‘1951年8月13日’,加盖‘平原省人民政府聊城区专员公署’方形大印”,通篇采用自右向左、竖排的读、印、写格式。
    据老人讲,委任状一直折叠着锁在一个小木盒里,父亲在世时,从没有当着孩子的面打开过,要不是因为1986年病故,孩子整理其遗物,压根儿就不知道有委任状。父亲死后,由于林春官的兄弟也相继去世,排行老三的他不得不继承并继续担起保管任命书的责任和使命。
    63年来,由于多次“折叠——打开——再折叠——再打开”的重复动作,再加上纸质本身老化的缘故,委任状布满了岁月痕迹,局部有断开,背面用条形透明胶布加固,很不乐观。为了能使其得到更为妥善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其更大的社会存在价值,思想开明的老人同意了档案征集人员“捐赠原件留仿真件作纪念”的提议。
    对此,笔者颇有感触:这一张林春官老人引以为豪的“传家宝”——委任状,无是直观了解1951年高唐乃至聊城区建制、隶属、专员公署负责人和当时共产党任命基层有关领导干部情况的凭证,有着长远的历史意义和史料研究、保存价值。 (作者单位:县档案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