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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四村民因承包地遭占 状告政府一审胜诉

发布:2014/4/10 9:32:06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高唐县赵寨子镇的四名村民一下成了“名人”,他们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发放不明确,状告了高唐县人民政府。3月30日,四村民胜诉。

状告县政府的三村民聚在一起讨论判决书。本报记者王尚磊摄
 

  本报记者王尚磊

  承包地遭“一女两嫁”

  “告县政府是没办法的事,我们的地被别人占了,我们手里有土地承包证,别人手里有土地使用证,那这片土地究竟归谁管?”张丁军说,《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高唐县人民政府所发,想要撤销这个证件,只能状告县政府。  9日上午,聊城高唐县赵寨子镇张庙北街村村民张丁军、张丁学、张宪孔商量一审胜诉后下一步该怎么走。他们和张荣生四人一起状告了高唐县人民政府。

  张宪孔说,他们证据充足,土地承包证要比该村原支部书记张丁路两亲属获得“使用证”时间早。另外“使用证”上的面积包含了他们四人的部分承包地,四人总计被“占”走约700平方米的土地。张丁学告诉记者,持“使用证”的两人分别是该村原支部书记张丁路的弟弟和儿子,取证时张丁路还在任。他们认为张丁路利用职权非法办理。

  高唐县人民法院在今年2月17日和3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3月30日,高唐县人民法院给四位原告村民的行政判决书上显示,四村民胜诉。

  四人没请律师,信访法制部门给予指导

  一审获胜诉,四人竟没有请律师。“律师费要6000元,我们舍不得出钱,就没请律师。”张丁军说,没起诉前,他们去县里信访部门以及法制办咨询,工作人员针对如何维权进行了帮助指导。

  记者了解到,四村民中有两人没有文化。其中,张丁军今年48岁,高中学历;张荣生今年58岁,高中学历;张宪孔今年61岁,无文化;张丁学今年67岁,无文化。

  记者在该村采访时发现,四人状告县政府的事,当地村民都知道,并表示理解。

  一些村民在街头议论说,张丁军他们的地被占了,打官司就是为了出一口气,大家都能理解他们。

  目前,四人最关心的是,县政府是否会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撤销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何时生效。

  记者联系到被告高唐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童军,童军为山东金城法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童军表示,对于是否继续上诉的问题,正在会商当中。

  最终若胜诉担心拆除执行难

  另外两村民之前获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该村原支部书记造假、土地管理部门没有认真核实造成的。

  在起诉书中,四名原告村民诉称,他们村原支部书记滥用职权,为亲属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提供了证明材料等方便。

  张荣生作为原告之一,在法庭上诉称,县土管局把他承包的农田耕地违法以他人的名字办理宅基证,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来到国土资源局高唐县赵寨子所,所里一名负责人介绍,他刚到这里工作不到两个月,这件事情是上一任办理的,他不是很了解。

  张丁军、张丁学、张宪孔三人承包的土地紧靠公路,目前被两处破旧房屋所占。张丁军说,法院如果撤销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两处破旧房屋就是非法占用他们承包地的建筑,应拆除。他们将再次起诉,对象将是建筑物的主人。到时候不知道会不会遭遇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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