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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5户农民状告合作社

发布:2012/4/3 20:37:07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3月30日讯(记者 潘跃全) 高唐县清平镇农民辛长林反映,他从山东高唐绿金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订购了菌种和培养料,种在3200平方米的棚里,合同约定能出96000斤蘑菇,而实际才长出3000斤。其合伙人田清华说,共有20多户农民损失约60多万。
28日,辛长林回忆,2010年10月,他和合伙人田清华在山东高唐绿金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下称“绿金苑合作社”)订购了2万斤鸡腿菇菌种和10万多元的鸡粪、棉花籽等培养料,种在3200平方米的培养棚里,到2011年5月份才出了3000斤蘑菇,根据合同约定应该是每平方米出30斤,能出96000斤蘑菇。辛长林等5户村民于近日向高唐法院提出诉讼,起诉销售商绿金苑合作社。
辛长林的合伙人田清华说,她和辛长林共投入13万元,和他们情况类似的据说还有20多户农民,总种植面积14000多平方米,损失得60多万元。
29日,绿金苑合作社业务负责人高先生回应,他们只是代理销售,这些菌种不是他们生产的,是其他厂生产的。针对是否对生产厂家追偿的疑问,高先生说,还不好确定。
辛长林的代理律师、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乐邦拿出一份合同,记者看到,合同条款中约定:“面积共1000平方米,投料约15000公斤,收获产品约15吨”,“混合收购价最低2元/斤”。王乐邦说,根据合同约定,应该是每平方米出30斤蘑菇,按收购价最低2元/斤来算,辛长林少收获了93000斤鸡腿菇,相当于少收入了186000元人民币。“根据《合同法》,绿金苑合作社应该赔偿辛长林这些损失;其他农户也一样。”
高唐法院一工作人员说,案件已立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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