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高唐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高唐新闻

高唐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机制

发布:2012/3/5 8:38:20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危险驾驶入罪以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与交警部门、法院联合制定了快起快诉快审办理机制。凡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交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拘留一至二日内将案件直接移送起诉,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接到交警部门移送的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后,及时审查,在案件受理后一至二日之内将案件移送法院。检察院与法院共同协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快速办理和量刑,对提起公诉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优先办理,在量刑上宜适用实刑,不宜适用缓刑,这既是对危险驾驶人的惩罚,也是对世人的警戒。

  2011年10月8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侯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无牌豪爵银豹125型二轮摩托车,沿老聊禹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转盘北侧100米处,与在西侧非机动车道内由南往北行驶的被害人韩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被害人韩某某轻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法医鉴定中心毒物检验鉴定报告认定侯某某的静脉血液中的乙醇成份含量为118.5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高唐县检察院自受理该案后两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侯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成为危险驾驶罪在高唐县获刑的第二人。

  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快起快诉办理机制,不仅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节省了诉讼资源,也警示了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酒后不要开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正义网山东3月4日电(记者 贾富彬 通讯员 李春红 王庆红)



扫一扫关注高唐信息港微信公众号知高唐。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用户帮助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留言反馈
| 帖子处理申请表
Copyright © 2003-2009 gaota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