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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迎“三会”过“两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2012/1/20 17:24:4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12月30日到2012年2月2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城区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采取政府组织,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集中整治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优美、亮丽、洁净、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综合整治以城区为主,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
三、整治任务
(一)交通秩序治理由公安交警大队牵头,执法局、交通局配合。
1、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所有设施要规范、洁净、醒目、有效。
2、规范停车场、临时停车点,统一标识,停放有序。在城区主要街道辅路上划定停车地点,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加大对乱停乱放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对不服从管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加大对城区货运大车、三轮车等车辆的管理力度。严禁大型货车进入城区,限制拖拉机、畜力车进城,对确需进城的,限定时间、路线,防止噪音扰民。
4、加大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重点查处各类违章行为,确保车辆和行人按指示灯停走、按线行驶、各行其道。
5、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和报废出租车违法经营活动。
6、加大对各主要交通路口和各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周边的交通治理,安排交警指挥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二)占道经营治理。由执法局牵头,工商局配合。重点解决城区主次干道上的店外摆放、占道作业、流动商贩问题,真正做到还路于民。
1、加强巡查,严格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流动商贩等影响市容、妨碍行人通行的行为。
2、城区主要街道严禁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全面清除未经批准、超越指定经营区域的各类摊点、摊群。
3、对批准的便民市场、早夜市要定人定责,管理到位。
4、对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及时清扫,定点收集,改变脏、乱、差状况,规范经营秩序,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由执法局牵头,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住建局、工商局、房管局、交通局、民政局、公安交警大队、供电公司及电信企业配合。
1、“野广告”的治理。对主要街道公用设施上办理假证、假票据、假公章等非法张贴物、喷涂物,按照属地和权属管理的原则,由管辖区和产权单位组织进行彻底清理。
2、清理主次干道、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的低劣广告。对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视情况拆除或者续批,并更换材质高、效果好的广告;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残缺的大型户外广告,责令发布单位限期更换和维护,逾期仍不整治的,视为无主设施进行拆除。
3、以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设施为媒体设置的广告,要保持简洁、美观、健康,画面和文字要完整。
4、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对街道、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乱贴、乱画、喷涂及张贴的非法广告,按照属地和权属管理的原则,进行彻底清除。
(四)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由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牵头,执法局、住建局配合。
1、城区主次干道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小街小巷垃圾定时清运。
2、切实做好环卫设施的维护、建设和保洁。
3、建筑垃圾在运输前要办理准运手续,要严格落实“四定”管理措施。即:定时间、定地点、定线路、定车辆。
4、绿化带要明确专人清理。清除个别路段和绿化带管理盲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五)美化亮化整治由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牵头,执法局、鱼丘湖风景区开发公司、供电公司配合。重点解决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单位、标志性建筑、广场的美化亮化问题。
1、加强夜景灯饰管理,对城区夜景亮化进行充实、调整和提高,巩固各主要街道的整治成果;提高城区夜景灯光总体水平,提升我县城区形象和档次。
2、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灯泡、灯罩,确保开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5%以上。
(六)大市场治理。鱼丘湖办事处牵头,执法局、工商局配合。重点解决大市场内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沿街叫卖等行为,着力规范大市场经营秩序。
(七)各单位卫生治理县直各部门在两节期间,要认真搞好各自单位的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2011年12月30日-12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月1日?D1月3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标准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全员上阵,集中力量,掀起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通过集中整治,使市容环境卫生有大的改观,做到整洁、有序。
(三)验收和总结阶段(2012年2月1日-2月2日)。由城管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情况上报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攻坚。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做好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势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全民参与、集中整治、严格考核、确保成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执法局和公安巡警大队每月进行两次联合执法活动。网格化管理中的督导联络员要加强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工作中各部门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和处理,严禁推诿扯皮,确保圆满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对恶意阻挠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反馈报告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按照《方案》要求,将综合整治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县城管指挥中心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电视台、高唐州报社、政务网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设环境综合整治宣传专栏,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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