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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电力监管办公室投诉举报公示

发布时间:2011/10/19 20:00:31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高唐县电力监管办公室(简称县电力办)是负责对全县电力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县政府赋予的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电力法律、法规,对全县电力安全、供电服务、市场行为等实施监管,依法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供用电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3951367
    电子邮箱:gtdlbtsk@126.com
    受理时间: 8小时工作日(周一-周五) 
    投诉人提出投诉请求,应当向县电力办提交下列材料:
    (一)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投诉事项,投诉请求等;
    (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书面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县电力办依法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请求:有明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有明确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属于电力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件,县电力办不予受理: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没有利害关系或投诉事项不属于电力监管机构职责范围的;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按规定应当由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电力管理部门已经作出处理,投诉人又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再次投诉的。
    举报受理条件与范围: 县电力办依法受理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清楚、有具体的违法事实、线索清晰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县电力办不予受理:举报事项不属于电力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无法查找;没有具体的违法事实或者查案线索不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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