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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教育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9/1 23:06:57 来源:转载 浏览 作者:佚名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疆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教民[2010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总体规划》要求,研究制定了《2011年山东教育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1年山东教育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出发,坚持与国家、自治区、喀什地区总体规划相结合,把教育放在对口援建的优先位置。通过教育对口支援,增强受援四县教育自我发展能力,夯实长治久安的基础,使教育战线真正成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阵地。

二、总体原则。充分考虑新疆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制定治本之策与解决当前紧迫问题相结合、采取新措施与落实现有政策相结合、支援单位优势与受援单位需要相结合、培养当地教师和派遣支援省市教师相结合、培训教师和直接参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目标任务。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以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双语教育。2012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双语教育;2015年,基本普及双语教育,双语教育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011年我省共选派160人次教师、200人次师范类高年级大学生到新疆喀什地区受援四县进行支教工作;组织100人次喀什地区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到山东培训。

(一)教师支教。2011年选派160人次中小学教师到受援四县进行支教,第一批80人(含每县1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疏勒28人、英吉沙26人、岳普湖19人、麦盖提7人。

1、选派教师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重点选拔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水平高、具有教师资格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的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援疆教师在新疆工作期间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者,由原派出市重新调整补充。

2、支教时间。第一批教师于20113月底进疆,暑假前返回。

3、援疆教师待遇。援疆教师在新疆工作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由省援疆指挥部协调派出单位同级财政每月发放1700元生活补助费。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报销往返航空机票;根据职务、职称,按新疆自治区的相关标准发放困难地区补助;援疆期间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4、援疆教师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考核。支教教师进疆前进行集中培训,安排在县城所在地(或邻近乡镇)学校工作,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援疆教师在疆期间由我省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进疆时只转组织关系,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成立相应党组织。各市和受援县具体负责教师援疆期间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各市会同受援县要制定援疆教师具体安排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报山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二)大学生实习支教。2011年选派200人次高年级师范类大学生到受援四县实习支教(分两批,每批100人,时间半年)。各县分配计划如下:疏勒35人、英吉沙32人、岳普湖24人、麦盖提9人。

1、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从高年级师范类大学生中选派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健康的学生到四县实习支教,优先考虑在鲁新疆籍大学生。

2、第一批从20113月底开始到暑假前结束;第二批从2011年秋季开学后开始到寒假前结束。

3、支教待遇。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0元,报销往返机票(或火车票),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0万元。支教结束发放支教证书。其它待遇参照自治区和我省有关规定。

4、实习支教大学生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考核。支教大学生进疆前进行集中培训,安排在县城所在地(或邻近乡镇)学校工作,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支教大学生在疆期间由我省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新疆当地管理为主。进疆时是党员的转组织关系,视人数成立相应党支部或党小组。各派出高校和受援县具体负责大学生支教期间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支教结束后,对支教大学生作出实习鉴定并放入本人档案。各有关高校会同受援县制定支教大学生具体安排方案和考核管理办法,报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三)组织新疆教师到山东培训。2011年安排受援四县100人次骨干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到山东挂职培训,培养学科骨干,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其中学校管理人员比例不超过20%。各县分配计划如下:疏勒17人;英吉沙17人;岳普湖:10人;麦盖提:6人。

1、培训教师选派。具体选派工作由各市指挥部会同受援县组织实施。要选派身体健康、政治可靠、熟悉民族政策的教师(教育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原则上要35岁以下,具有一定汉语基础,并且是教学骨干,学校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汉语基础,熟悉教学管理。

2、培训时间。分两批,每批50人,第一批从20113月底至暑假前结束;第二批从2011年秋季开学后到寒假前结束。

3、工作安排和管理考核。培训人员到山东后,在济南先期进行集中培训,而后分到各对口支援市或其他市学校工作。学校管理人员到学校挂职副校长或其他职务,参与学校的管理。教学骨干采取与一对一的方式,参与教学活动。培训人员在鲁期间由我省和新疆共同管理,以我省有关市管理为主。来鲁时是党员的转组织关系,视人数成立相应党支部或党小组。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民汉分餐,各受援县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管理。培训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材料反馈受援县,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学生培养。2011年我省为喀什地区安排100名本科、100名专科师范类定向招生计划,毕业后充实四县双语教师队伍,为当地培养留得住的双语教师人才。

(五)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工程。借助山东先进的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将受援四县青年教师纳入“山东省暑期全员教师远程培训工程”,建立“山东-喀什远程教育网络”,传授先进的课改理念,提高喀什教师新课改能力。

(六)青少年手拉手活动。2011年暑假期间,从受援四县选送50名中小学生到山东参加“夏令营”活动,增进疆内外青少年学生的友谊和相互之间了解,提高受援地青少年的双语实际应用能力。“手拉手活动”内容包括举办开营仪式,邀请有关领导和媒体记者参加,参观高校,与我省中小学生开展联谊活动,文化考察等。

四、其它。以上项目所需经费均纳入援疆经费总体规划。省援疆指挥部与省教育厅根据经费预算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可对以上方案进行适时调整。

 

 

 

 

 

 

 主题词:综合  援疆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援疆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援疆工作指挥部,喀什地委(行署)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2月23印发 

                                                        

校对:孙文珂                              共印 60    

 

 

2011082417064045.xls

高唐县援疆教师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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